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
实验室安全管理补充规定(试行)
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健全体系,夯实责任,强化意识,全过程,无死角
1. 按照《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》要求,严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,认真做好安全培训(有培训记录,照片)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,“要我安全”的意识提升为“我要安全”的安全意识。
2. 实验室开放,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,评估实验风险,建立应急预案,开放时间为研究生在校期间所有实验时间(实验结束第一时间联系实验中心取消权限,相应责任届时到期),可以分阶段申请,原则上权限每个指导教师每届学生两个,如有特别要求可酌情增开。教师使用每半年一次。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申请开放权限。
3. 实验前,设计实验方法,准备实验材料,检查实验设备是否正常,检查实验室门窗关闭情况,排查安全隐患,明确实验室风险源(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提供),并严格按照SOP(安全操作规程)严格执行,对于作为风险源实验设备,要有使用记录。
4. 实验过程中,如果发现安全隐患,立即停止实验,并第一时间通知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第一时间整改,整改未完成不得进行实验,并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填写整改记录。
5. 实验过程中,对于有任何风险的试验,要求指导教师在场才可以进行实验,指导教师在试验操作过程中,严格履行安全职责,监督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实验,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实验的学生应立即制止。
6. 实验过程中,出现危险,第一时间终止实验,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,将危险降至最低。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实验中心,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查,触犯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。
7. 实验过程中,对于长时间需要开机的实验,要求有人坚守,防止设备过载运行造成火灾,要有记录白天2小时记录一次,夜间4小时记录一次。
8.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(40万以上)使用填写使用记录。
9. 对于使用危化品(易制毒,易制爆,腐蚀,易燃)的试验项目(要有SOP,使用人制定,交实验中心审核,定为正式文件,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),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危化品的性状(使用人建立周知卡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),危化品采购要遵守学校危化品使用办法,在学校采购平台集中购置,原则上不得从其他途径获取(如有需要需打报告进行申请),危化品使用要有记录,一瓶一码。易制毒,易制爆危化品集中存放到指定位置,双人双锁,实验室安全负责人,操作人员各持一把钥匙,使用要有记录(包括每次用量)。化学试剂不可以用饮料瓶存放,防止误食。化学废液不得私自处置,倒入废液瓶,瓶满交到学校集中处置。过期化学品禁止使用,集中处置。危化品使用做好防护,穿实验服,戴手套,禁止穿着普通衣物进行试验。
10. 气瓶存放应固定,远离高温设备(包括暖气),使用时应明确气瓶存量,因我院不具备危险气体使用环境,不得使用危险气体。
11. 对于存在机械伤害的设备,如果切割机,破碎机、搅拌机女生使用必须佩戴头套,切割机、电钻,角磨机、电锯等高速旋转的设备要求指导教师在场才可使用,使用时需做好安全防护,佩戴手套。
12. 实验室原则上禁止使用明火,可以选择购置加热装置,加热套,加热网等等。
13. 实验室禁止私接设备,禁止插座串联,防止电路过载造成火灾,插板下必须铺设绝缘层。
14. 实验室内是试验场所,不相关人员禁止带入试验室。
15. 实验室内禁止将食物带入实验室,禁止在带电设备附近喝水,除值班地点以外禁止过夜。
16. 实验室开放不接受本科生申请,由指导教师申请并现场指导进行试验。
17. 烘箱的原则上使用不得过夜,如果需过夜使用,需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,应留有值班人员(为实验操作人员)进行看管。
18. 爱护试验设备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,不得拆、修设备,不得个人进行更换配件,不按要求进行试验造成实验设备损坏的进行维修赔偿,恶意破坏实验设备追究其操作人责任。
19. 指导教师和实验操作人员对于防火要求“四懂四会”(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,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,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,懂得逃生的方法。会使用消防器材,会报火警,会扑救初起火灾,会组织疏散逃生)。
20. 实验结束清理桌面杂物,保持桌面整洁,实验废弃物放到指定地点,不得随意丢弃,关闭水,电,气源,门窗,灯,公共区域根据实验室开放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员进行打扫,根据使用一天打扫一天的原则进行值日排定,并严格执行,填写实验室离开记录表。如果出现不打扫卫生,关闭门窗灯的情况,第一时间暂停实验资格,通知指导教师,责令学生打扫卫生,完成记录,在开放权限,限期不值日,彻底取消其实验资格。
21. 特种设备(天车,压力容器)使用,必须通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在场操作。
22. 实验室使用,谁管理,谁负责,谁使用,谁负责,建立院级分级实验责任体系,明确责任分工,压实责任,一岗双责,提高安全意识,强化安全机制,学院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、指导教师、必须签订责任书,指导教师(包含任课教师)对学生签订责任书,一式两份,一份交实验中心,一份个人保留。
23. 节假日期间不得进行危险实验,所有实验要求必须两人同时在场,原则上教师不得离开保定。
24. 学院安全领导小组随时抽查实验室安全,进行量化管理,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,第一时间终止实验,进行安全教育,发现两次取消资格,由指导教师教育后重新申请。
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
2022-3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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