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工学院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
为加强我院资产管理,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、账实相符,防止固定资产流失,根据学校有关财经法规,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。学院的固定资产主要分为、通用设备、专用设备、教学设备、科研设备及一般办公家具等。
(一)、采购制度
1、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,并注明名称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用途。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。
2、购物申请单须主要由所需人员提出,申请人、主管负责人要签名确认。
3、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,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,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。
(二)、验收入库、建账制度
1、资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入库。邀请学校有关部门人员一起验收,具体验收入库按河北大学国资验收规定办理。所购物品、购物申请单、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,并登记建账。
2、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,危险品、易腐蚀物品、易爆物品,区别对待,妥善保管。
3、根据勤俭办学原则,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,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。
(三)、领用、借用及赔偿制度
1、仓库存放物品,由相应管理人员统一管理。
2、学生、教师领用仪器设备,需办理领用手续。签字确认,没有签字的不予办理。领用物品若有多余,须归还仓库。
3、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。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院教学科研使用,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,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。
4、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。
5、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。
6、每学期结束时,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、统一管理。
7、人员调动前学院要及时通知资产管理人员,确认资产交接完毕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手续。
8、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,如有损坏或遗失,按赔偿制度执行。
9、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,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按价赔偿。
(四)、财产报废制度
1、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,找出报废原因,若是失窃物品,要有备案记录,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。
2、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,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3、报废单要有学院负责人,资产保管员签字、说明,并登陆河北大学国资管理系统报备。
4、报废物品由学校国资部门统一处理,其他人员无权处理。
(五)、资产清查制度:
对学院所有固定资产,每年进行一次清查、以物对账、以账对物,做到账表相符,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发生盈亏、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,保持固定资产账、卡、物相一致。
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
2016.5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