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验教学的一些具体规定

来源:本站原创  作者:佚名  日期:2018年06月21日   字体:
一、实验课教师必须提前10-15分钟到教室,清点人数,二、实验课教师和学生必须穿着实验服进入实验室(不穿者不得做实验)。三、实验前须认真讲解实验原理、操作步骤,注意事项,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。四、学生不准无故出入实

一、实验课教师必须提前10-15分钟到教室,清点人数,

二、实验课教师和学生必须穿着实验服进入实验室(不穿者不得做实验)。

三、实验前须认真讲解实验原理、操作步骤,注意事项,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
四、学生不准无故出入实验室,不准大声喧哗、不准接打电话、吃东西。

五、严格禁止学生无故串课、无故缺课,杜绝学生找别人替上实验课,一经发现,取消其实验课成绩(重修实验课)。

六、为了提高实验课教学效果,我们拟决定在实验课结束后,向学生发关于教学效果的问卷调查,如果学生普遍反映问题较多、效果较差,将取消其任课资格。

七、实验报告、操作成绩必须认真评定,不得随意给分。

八、批改的实验报告及其成绩须签署指导教师名字,并且定期讲评,及时下发学生,以利改进。

九、实验课教师必须课后整理好实验报告(按实验名称、学号排序),交给相关档案管理人员装订、存档。

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

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

 


上一篇:实验教学试做试讲制度
下一篇:实验指导教师有关实验教学资料存档规定